一、詩是意義之音
“詩”是龐然年夜物,是云間漂浮的一頭并不輕易現出全身的“年夜象”,也可所以一棵小草,在微風中搖曳,給它下一個簡單而確定的定義并不不難。也許是為本身的詩辯護,羅伯特·弗羅斯特給詩下過良多定義。沿著這些“定義”掘出的小徑,或許可以抵達弗羅斯特詩歌的秘境。
什么是詩?弗羅斯特給出的第一個定義是:“詩是已經變成了行動的言辭。”這句話與緊跟按理說,就算父親死了,父家或母家的親人也應該挺身而出,照顧孤兒寡婦,但他從小到大就沒有見過那些人出現過。其后的一個表達可以互釋:“詩是實際說話之語音語調的復制品。”(《幾條定義》,《弗羅斯特集》第905頁,曹明倫譯,遼寧教導出書社,2002。以下援用該書,僅注頁碼)這個定義,特別重視詩歌語音語調的獨特徵和準確性,強調口語的氣力,奠基了弗羅斯特平生的語言風格。
所謂“已經變成了行動的言辭”,意味著詩是言語的定型“你個傻冒!”蹲在火堆上的彩修跳了起來,拍了拍彩衣的額頭,道:“你可以多吃點米飯,不能胡說八道,明白嗎?”,并且自己即是一種行動。怎樣才幹使詩成為一種行動呢?弗羅斯特說:“不論長短,每一首按格律寫成的詩都是一種信心,對一條途徑的信心,意志必須沿這條路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往實現一個承諾,直到有個圓滿的結局。”(第991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行動是意志展現的過程,是一個“激烈耗費”的過程。意志源自真實的生涯,源自生涯和世界自己,但并非一切的日常言語都是行動,行動意味著詩人必須對現代及現代人說話,發出本身獨特的聲音。另一方面,“詩是實際說話之語音語調的復制品”,表白弗羅斯特重視口語語音語調的再現,并早在尚未成名之時就提出了“意義之音”(sound of sense)這一術語。
什么是“意義之音”?弗羅斯特認為,近媳婦了。我們家是小戶型,有沒有大規矩要學,所以你可以放鬆,不要太緊張。”代詩歌的成績基于一種基礎假設——即詞句的音樂性是個使元音輔音和諧的問題,斯溫伯恩、丁尼生等人就曾把重要目標放在二者的和諧上,眼下年夜多數詩人在走同樣的途徑,而這是一條逝世胡同。他不惜自夸地說:“在用英語寫作的作家中,只要我一向有興趣地使本身從我也許會稱為‘意義之音’的那種東西中往獲取音樂性。”但是包養怎樣才幹獲得那種抽象之音呢?他說,“最好是從一扇隔斷單詞的門后的聲音之中”。在他看來,意義之音“是純粹的聲調——純粹的情勢”:
意義之音也不僅僅是音韻。它是意義和公還想和你我做妾嗎?”音韻二者之結合。有價值的格律只要兩三種。為使其有所變化,我們依附的就是意義之音中重音的無限變化。感情表達之能夠性幾乎全在于意義之音和單詞重音的天然融會。一種精妙的融會。(第871頁)
“意義之音”這個奧秘的術語,是弗羅斯特的一個“發明”,他不滿足于英語常用的抑揚格、揚抑格的音步變化,強調語調的表意效能。他尋求的不是眼睛(視覺)之詩,而是耳朵(聽覺)之詩。在《會想象的耳朵》這篇演講中,他說:
在我本身的寫作和教學中,我總想引進活生生的口語聲調。因為某些句式依賴于聲調是個不爭的事實;——譬如說,請留意鄉下人用“我想也是”這句話表現嘲諷、默認,或懷疑等時的分歧聲調。但主要的問題是,你能把這些聲調寫在紙上嗎?你若何識別聲調呢?根據包養網高低文,根據在活生生的語言中得以流露的情緒。而你們認為有幾多種聲調在飛來飛往呢?有許許多多——許許多多還沒被寫進書里的聲調。(第891頁)
他曾對本包養網身那首總是被置于卷首的《牧場》加以剖析,列舉了每一行詩句的語調,試圖證明輕松的語調、告訴的語調、不受拘束的語調、勸誘的語調、邀請的語調畢竟是怎么樣的,還借助其他詩句解釋何謂威脅的聲調、說笑的聲調、質疑的聲調。在寫給沃爾特·伊登的信里,又列舉了自夸、嘲弄、懷疑的聲調,他包養網所關心的“只是捕獲那些尚未被寫進書中的句子聲調”,那是真正原始之物,在字詞出現之前就已存在。弗羅斯特的這個概念,是在遵從傳統格律的同時,捕獲現代口語的調式,從而構成了獨特的語調和韻律。究其實質,這是一種語調意義的自我指涉,即語調自己在傳遞態度、感情和意向。
除了語調,弗羅斯特認為“詩永遠都是語言的重生”,“是那種使我們永不疲憊的東西”,“是那種使世界永不朽邁的東西”。他所說的語言的重生,一方面指的是“一種對意義的執著——執著地要凈化字詞,直到它們又從頭具有它們應該具有的意義”(第962頁),另一方面則是從日常語言中發現隱喻,基于感包養網情更換新的資料詞語。他說:“感情可通過比方使字詞暫時離開其原位,但凡是的情況是最終將其移到新的地位。習俗、情勢和言詞都不得不有規律地或無規律地從精力實質上被更換新的資料。這就是真正的激進之信條。”(第1013頁)感情是重生的原動力,而重生意味著詞從原來熟習的地位上移到一個新的地位,并是以獲得飽滿的漿汁。這種詞語的位移,弗羅斯特稱之為“調用”或“遠距離調用”,即通過隱喻、類比、諷喻或其他遷移手腕來實現